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SSShi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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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新征程反腐败斗争,必须在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上持续发力、纵深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在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条件上下功夫,以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抓手,解民忧、惠民生、办实事,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

       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整治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促进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基层“微腐败”点多面广、表现多样。党的二十大以来,无论是部署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对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还是紧盯就业创业、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重点领域,督促各地各部门找准“小切口”分级分类持续深入整治;或是持续推动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常态化机制化,严查黑恶案件背后腐败和“保护伞”……纪检监察机关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最影响群众获得感的具体事项、具体问题,精准发力、靶向纠治,让群众从一件件可感可及的具体实事中感受正风肃纪反腐成效。

       部署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今年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全国部署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着力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找准切入点、突破口,聚焦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民生痛点难点、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扫黑除恶等,惩治“蝇贪蚁腐”、推动纠风治乱。

       把监督、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起来,从源头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纪检监察机关既抓好线索处置、强力推进办案、狠抓纠风治乱,又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推进完善制度、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系统观念,深化以案促改促治、推动建章立制,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强化分类整改,推动个性问题点对点解决,共性问题面上整改;针对多发性、系统性、同质性问题,推动开展行业系统专项整治,放大以案促改促治的叠加效应。还应看到,监督是治理的内在要素,织密织牢基层监督网、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是常态化、长效化防范和治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应有之义。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整合监督力量、推动监督下沉,有利于破解基层监督难题,推动加强基层治理,健全维护群众利益常态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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