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0日,市政投资集团组织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以案释法”活动,观看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庭审视频。市政投资集团常务副总经理李曦、领导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参加了此次活动。
该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情并不复杂,但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和细节却引人深思。案件的争议焦点之一是,案涉借款的担保人,作为一家上市公司,仅作出董事会决议,未经股东大会审议,为其控股股东的信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签署的担保协议的效力如何?担保人的责任如何界定?
该案由江西高院一审、最高院二审,一审和二审法院均认为,根据担保法解释,担保人明知公司章程规定但仍未履行相应程序,自身存管理不当的过错责任,而债权人作为从事投资业务的商事主体,应更为审慎地对担保人提供担保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未要求担保人提交相关股东会决议,未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主观上具有过错。最终,法院判决担保人就借款人不能清偿部分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
这次“以案释法”活动不仅是一次生动的法律知识普及,更是对我们日常经营活动的一种警示。它提醒我们在金融活动中要增强法律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坚定依法办事、合规经营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