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保险欺诈?
保险欺诈是假借保险名义或利用保险合同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案例
投保人Y女士于2020年8月在H公司为自己购买一份恶性肿瘤保险和住院医疗险等保险产品。2021年10月Y女士因“甲状腺恶性肿瘤”向H公司申请恶性肿瘤保险金,涉及赔付金额40万元。经保险公司核实发现客户在2018年12月在某体检医院进行过全面体检,体检报告显示:“甲状腺右叶实性结节伴钙化灶Ca不除外,甲状腺右叶囊实性结节结甲可能,甲状腺左叶实性结节Ca不除外”等异常检查结果,且投保时未如实告知,严重影响核保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条款及法律法规,H公司对Y女士作出拒付解约并不退还保费的理赔决定。后Y女士对理赔结论不服提起上诉,法院经审理查明,Y女士投保前罹患甲状腺结节伴钙化灶Ca不除外,该情形严重影响核保结论,属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支持保险公司拒赔,解约,不退还保费的决定,案件受理费由Y女士本人承担。
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您知道的关于保险欺诈的法律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保险欺诈的法律后果
刑事责任:触犯《刑法》第198条,将会受到最高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等刑罚。
民事责任:触犯《保险法》第27条,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行政责任:触犯《保险法》第174条,进行保险诈骗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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