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3日,郑州63中开展“拒绝霸凌 法治伴我行”主题法治教育活动




郑州63中法治副校长、管城回族区司法局朱明丽讲话




学生认真参加活动




河南佐相律师事务所的张丽律师从五个方面作专题讲座




同学们与张丽律师积极互动




同学们踊跃发表自己对相关法律知识的看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法治建设,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预防校园欺凌事件,构建和谐校园环境,12月13日,郑州63中开展了以“拒绝霸凌 法治伴我行”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活动。此次活动包括学校法治副校长讲话和专业律师专题讲座,内容充实,形式多样,吸引了全校师生的广泛关注。
13日下午,师生们齐聚报告厅,共同聆听了学校法治副校长、管城回族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科科长朱明丽的讲话。朱明丽副校长首先对校园法治工作的重要性进行了阐述,指出校园安全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而法治教育是保障校园安全的重要途径。
针对校园欺凌,朱明丽副校长着重强调了其危害性,指出校园欺凌不仅会对受害者造成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还会对整个校园环境产生不良影响。他呼吁全校师生共同参与到拒绝校园欺凌的行动中来,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他也希望同学们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远离不良场所和不良物品,做一名守法的好学生。
随后,来自河南佐相律师事务所的张丽律师为师生们带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专题讲座。张丽律师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与校园欺凌相关的法律知识,包括校园欺凌的定义、表现形式、法律责任等。他结合具体案例,剖析了校园欺凌的危害性和法律后果,让师生们对校园欺凌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张丽律师还着重强调了未成年人的权利和义务,指出未成年人在享受法律保护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他鼓励同学们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遇到校园欺凌时要及时向老师、家长或公安机关求助,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同时,他也希望同学们能够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远离校园欺凌的侵害。
在讲座结束后,师生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一位同学表示:“通过这次活动,我深刻认识到了校园欺凌的危害性,也学会了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今后,我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远离校园欺凌,为构建和谐校园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此次“拒绝霸凌 法治伴我行”主题法治教育活动不仅增强了全校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还提高了他们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的能力。郑州63中将继续加强法治教育,为构建和谐校园环境、培养遵纪守法的好学生而不懈努力。
(供稿:政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