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宪法的地位
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国家根本法。
宪法不同于其他一般法律的特殊性: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制度和最基本的国策;在地位上,宪法是最高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在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效力,它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其他的一般法律都不得抵触宪法;在规范上,宪法是根本的行为准则;在修改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一般法律的程序更为严格。
总之,宪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一般法律的制定都必须根据宪法。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违宪。宪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最高表现。
二、宪法的作用
宪法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巩固国家政权;第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第三,调整国家最基本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第四,宪法作为上层建筑,对自己的经济基础起着影响作用;第五,宪法促进国家的民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第六,宪法对公民权利的保障作用;第七,我国宪法把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转化成为国家意志,由国家的力量予以推行,得到实现。这是我国宪法最重要的作用。
依法治国的成就
新中国成立75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
法者,治之端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当然要高度重视法治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法治中国。在这点上,我们不会动摇。”习近平总书记掷地有声的话语,代表着一个执政党对国情世情更加清醒的判断、对执政规律更加深刻的认知。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目标,以蹄疾步稳的姿态,推动法治建设进入新的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