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

法治耀中华

兴平联社合规部
创建于12-05
阅读 1127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母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作为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的“世之经纬”与“国之重器”,宪法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是名副其实的国家根本法、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01宪法日的由来

为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法治建设的指南,不仅是法律的总章程,更是国家治理的基石。

02宪法的意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等方方面面都产生着重大而深刻的影响,是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为国家的繁荣、社会的和谐注入了强大的正能量。

03宪法与国家发展

宪法为国家的稳定和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它通过确立国家的基本政策和发展方向,引导国家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在宪法的框架下,我们应当不断深化改革,推动创新,实现国家的持续健康发展。

—END—

兴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阅读 1127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