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朋友:
大家好!
为了提高师生和家长的安全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和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了“中小学交通安全十问”,请您和孩子认真学习洛阳市关林小学下发的《“中小学交通安全十问”告家长书》,共同守护学生交通安全,共创文明交通氛围。
答:1.横过机动车道时,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
2.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
3.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4.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答:1.中小学生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2.通过路口时要注意观察交通信号灯,不得看手机、接打电话或听音频;
3.不得在道路上坐卧、停留、嬉闹;
4.不得使用滑板、旱冰鞋、平衡车等滑行工具;
5.不得在停止车辆附近或车辆可能行经的区域玩耍、逗留、打闹。
答:1.未满12周岁中小学生不得骑行自行车上道路,不得在摩托车后座乘坐;
2.未满16周岁不得骑行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机动车辆。
答:1.骑车时,不得戴耳机听音频或打电话;
2.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不得突然猛拐,过人行横道时应推行;
3.骑乘电动自行车时,应佩戴头盔;
4.骑行时,应与大型车辆保持2米以上横向距离,避免并行;
5.乘坐汽车时,应系好安全带,不得嬉戏打闹,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
6.下车时应注意观察后方车辆和行人,确认安全后再下车。
答:1.鼓励中小学生步行或骑自行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学;
2.“一校一策”,综合采取错峰上下学、单向交通、远端停车、引导途径车辆绕行、临时限行等措施,缓解上下学时段接送学生车辆集中通行和停放压力;
3.因地制宜在学校门口附近设置专用接送车道、非机动车停车区,引导接送车辆有序停放。
答:1.学校门口要设置缓冲区且合理设置阻车桩,施划网状线;
2.缓冲区与道路交界处,应设置拒马、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对上下学期间学生聚集区域进行防护隔离;
3.学生步行出入口与机动车出入口应在空间或时间上分开设置,学生上下学集中时段,进出学校的步行通道禁止所有机动车通行。
答:1.学校内部应实施人车分离管理,通过合理规划校内功能分区,将步行通道与车行道路分开设置;
2.学生活动区域与机动车通行、停放区域应实现空间分离;
3.不具备物理隔离条件的,原则上不要在校内停放机动车。
答:1.学校教学区、学生活动区的道路应全部设为禁行道路,禁止机动车通行、停放,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应推行;
2.办公区、生活保障区确有车辆通行需求的道路应实施限时、限速管理,通行时间不得与学生活动时间重叠,通行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
答:1.学校门口前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
2.门口周边不少于150米范围内的道路应设置机动车30公里/小时(或以下)限速标志、注意儿童标志及“学校区域”等辅助标志;
3.学校门口应科学设置禁止长时间停车、禁止鸣笛、禁止掉头的范围和时间,完善相应交通标志标线。
答:1.提供校车服务的车辆应取得校车使用许可,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2.校车驾驶人应取得校车驾驶资格,每年接受公安交管部门审验;
3.校车内应安排专门人员,随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
4.载有学生的校车应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
5.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
让我们一起努力,学校、家长、社会共同承担起守护交通安全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真正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确保平安出行、安全第一!
洛阳市关林小学
2024年12月2日
编辑:刘亚美
审核:刘会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