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是每年的12月4日。2001年是第一届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该日期也是国家宪法日,国家将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为什么将12.4作为法制宣传日
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为公民权利提供根本的法律保障。所以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教育,就是要进行宪法知识的宣传教育。
将现行宪法的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也充分体现了宪法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体现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务,体现了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
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01 法的概念
法是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02 法的特征
1.规范性,法是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2.国家意志性,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了国家的意志。
3.国家强制性,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为最后保证手段的规范体系,具有国家强制性。
4.普遍性,法在国家管辖范围内普遍有效。
5.程序性,法是有严格的程序规定的规范,具有程序性。
03 法律的概念
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补充,废止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设置法制宣传日的意义
有利于在全社会加强宪法宣传教育,使人们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有利于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有利于更好发挥宪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大作用。有利于在国际社会树立尊重宪法的良好形象,扩大我国宪法的国际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