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三小 平安校园】“12·2”全国交通安全日 武川县第三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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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的安全问题

一直深受社会各界关注

近年来涉及学生交通安全事故频发

特别是上下学、假期期间

学生的安全出行

更是牵动着大家的心

2024年12月2日是第十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是“文明交通·携手共创”,让我们家校协作共同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保证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以下是几起典型的事故案例……

🚦骑车横穿马路撞车受伤

00:08

9岁男孩骑自行车横穿道路与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本人受伤及两车受损。

该起事故中,因当事人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上路行驶,且突然横穿道路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由监护人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儿童“鬼探头”被撞致骨折

00:16

甘某(4岁半)突然横穿道路,撞到正常行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左侧车轮位置,造成甘某右手骨折。 

该起事故中,因甘某的监护人未尽到看护义务,导致甘某独自在道路上多次穿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全部原因,负全部责任。

🚦双手离把骑车腾空摔伤

00:10

黄某(中学生)放学骑自行车回家,将双手放入了上衣口袋,撒把骑车,耽误反应,径直撞上前方小车,该学生腾空摔倒在地受伤的交通事故。

最终,警方判定学生承担相应责任。

- 交通安全无小事 -


- 别把事故当故事 -


未成年人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对道路状况的判断能力不足,希望广大家长朋友加强对孩子的监督和安全教育,始终将安全放在第一位。为有效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请家长协助并引导孩子做好以下注意事项:👇 👇 👇

1️⃣.教育孩子步行时走人行道,注意交通信号,横穿马路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上学、下学及平时外出活动,不在机动车道行走、嬉戏、打闹,不翻越街道中间或两侧的护栏,不扒乘行驶中的车辆。

2️⃣.过十字路口或者横穿马路时,应走就近的斑马线、地下通道、人行天桥等过街设施,并注意观察来往车辆,不可猛跑。

3️⃣.家长接送学生时,务必在学校指定的接送地点,并将车辆有序停放,接送学生后尽快离开,不要长时间停留,以免影响正常交通。骑行电动自行车或摩托车接送学生上下学时,家长和学生都要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4️⃣.在驾车外出或接送孩子途中,要时刻以身作则,用自己的行为影响和引导孩子形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5️⃣.教育孩子乘坐公交车时,自觉做到文明乘车,有序上车,不拥挤、抢座、打闹,不随意与驾驶员闲谈、嬉戏,不将头、手伸出窗外等,确保乘车期间人身安全。

6️⃣.教育孩子不乘坐“三无”(即无驾照、无牌照、无营运证)车辆上、下学;不乘坐报废车、拼装车、货车、电动三轮车、农用车等非法营运车辆及车况较差等不规范车辆;不乘坐超员、超载、超速及其他交通违法违规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

7️⃣.家长要为孩子选择安全有保障的上下学交通方式,特别是要加强恶劣天气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为了保障学生安全,提倡家长亲自接送孩子上下学。严禁12周岁以下学生骑自行车和16周岁以下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

8️⃣.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临时停车上下学生时不得占压公交车道、公交站点、消防通道、人行横道、人行道(盲道)、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9️⃣.家长要切实负起对孩子的监护责任,与学校老师密切联系,发现子女有违反交通法规的情况,要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予以纠正。

🔟.如发现有使用无证、无牌、无保险的“三无”车辆和有超员、超速等违章现象的车辆接送学生,希望您能及时向交警、交通等部门举报

请广大家长朋友们,一定要教育孩子遵守交通法规,帮助孩子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与孩子一起积极抵制交通陋习,做孩子交通安全的“引路人”!

编辑:王星星

‍初审:王彦龙

‍终审:薛鑫华  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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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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