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第四中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活动简报

昕昕向荣
创建于2024-11-29
阅读 608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删除 删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云南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云南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及时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促进学校教育健康发展,2024年11月29日14:30分我校组织进行了食品应急预案演练。

删除 删除

本次演练通过情景模拟的方式开展,设定情景如下:某学生在餐厅用餐后,上课过程中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疑似食物中毒。演练开始,立即启动预案,具体过程如下:

删除 删除

一、紧急通知

1.现场教职工(上课教师)通知学校信息报告人(班主任);

删除 删除

2.信息报告人(班主任)报告年级主任;

删除 删除

3.年级主任报告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组(校长)。

删除 删除

二、组织救援

集中患者,拨打 “120” 医疗抢救电话,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救援,将发病人员及时送医院抢救,相关人员、学校安保人员到现场维持秩序,关闭校门,疏导急救通道,防止校外人员拥入学校影响正常的急救工作。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三、停止活动

立即通知食堂员工立即停止食堂生产活动,并要求所有食堂员工到食堂一楼就餐区集中。

删除 删除

四、封存控制

封存可能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剩余食物及原料、留样食品或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食品或物品;封存工具设备和现场;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从业人员不得流失。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五、及时报告

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校长)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向教体及卫生、食药监等部门报告,如怀疑是人为投毒,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报告。

删除 删除

本次食品应急预案演练取得了圆满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通过演练,提高了学校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检验了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图文:雷婧昕

‍编辑:雷婧昕

‍一审:程玲

‍二审:卢小元

阅读 608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