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琼山区人民法院“张哥善调工作室”调解员王莺成功调解和好了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妥善化解了双方家庭矛盾。
原告于2007年底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经过两个月的短暂接触领取结婚证。婚后双方育有二女。因婚前双方缺乏了解,原告以与被告生活习惯、生活环境差异大,感情日益淡薄,认为双方夫妻感情已无法维系,起诉至琼山区人民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婚姻家庭纠纷遵循先行调解原则,我院诉调对接中心将案件委派给了“张哥善调工作室”调解员王莺。调解员通过电话详细了解双方婚姻家庭情况,发现原、被告之间并无根本矛盾,主要还是生活习惯不同,原告追求精致体面,被告则不修边幅,双方经常因此发生争执,离婚并非解决双方矛盾的最佳方法,为增进夫妻间相互理解维护家庭和谐稳定,王莺邀请双方到法院调解室面谈,将重心转移到促成双方化解矛盾上。一面劝导原告:家庭纷争在婚姻生活中时常发生,若非重大原则矛盾,实不应轻言离婚,相爱容易相守难,没有谁的婚姻一帆风顺,磕磕绊绊,高低起伏才是人生常态,相伴一生何等珍贵,不能轻言放弃。一面劝说被告:在日常生活中要多加沟通,相互理解和包容,为对方作出力所能及的改变,为未成年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和谐稳定的家庭环境。
经过一个上午的谈心引导,这对夫妻终于能够理性沟通并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双方的心结也慢慢打开。原告决定给被告一个改变的机会,夫妻二人重归于好。
今年来,我院“张哥善调工作室”共促成十组家庭重归于好,调解和好率占17%。婚姻家庭纠纷,离婚不是唯一选项,和好更考验调解员智慧,法理融入情理,解心结,让更多家庭不说“再见”,而是再“见”。
撰稿:龙静 王莺
审核:袁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