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 12 月4日是第11个国家宪法日,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大力推动师生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同时,为加强校园法治教育,规范学生日常行为,预防校园欺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氛围,维护学生身心健康。2024年11月29日上午,吴忠市利通区第九小学邀请法治副校长利通区检察院陈丽春副检察长、民生街派出所马警官深入校园开展了主题为“呵护伴成长 普法育未来”生命安全教育活动。
活动伊始,首先由学校德育副校长余娟动员讲话,她结合当前青少年教育形势,深入阐述了本次活动的核心意义,从总体上说明了“校园欺凌”问题的严重性,点明开展“防欺凌”教育的必要性。
讲座开始前,陈检察长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主,向学生介绍了《宪法》的重要作用和相关内容,使在座的每一位同学都能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常识有一定的了解,从而提高学生们的法律观念。
讲座中,陈检察长从“什么是校园欺凌”着手,从五个方面展开讲解,引导学生认识校园欺凌的多种表现形式,用鲜活的事例,以案释法,教育学生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不做冷眼旁观者,引导他们树立正确价值观,结交正能量朋友,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自觉远离一切违法犯罪行为。教育学生要与他人友好相处,不斤斤计较、不打架斗殴,善于观察,遇到困难临危不惧,依法维权,讲究应对突发情况的方法和策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陈检察长围绕“学会自我保护 安全与我同行”探究生命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增强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意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筑牢安全防线,守护生命底线。
随后,马警官结合近年来有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让学生认识欺凌行为表现,知道实施欺凌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懂得如何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学会自我保护和正当防卫。
马警官分享了预防和应对欺凌行为的实用方法和技巧,引导学生学会预防、应对校园欺凌行为。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孩子们讲解普及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知识,帮助孩子们学会识别犯罪,培养他们遵纪守法的意识。
活动最后,在马玉成校长和余娟副校长陪同下,法治副校长走进班级,结合学生的年龄特点,以贴近学生的生活角度,采取提问宣传、交流座谈等方式生动幽默地讲述了防范校园欺凌及自我保护的基本方法等,并和孩子们展开了积极的互动,在轻松、愉悦的交谈中丰富了学生的安全常识,同时也增进了孩子们的安全防范意识。
活动尾声,余娟副校长总结此次活动。她希望同学们要学法、知法、懂法、守法,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关爱尊重他人,不参与任何形式的欺凌行为。发现身边存在欺凌现象时,要勇敢站出来,及时向老师和学校反映,共同维护校园的和谐稳定。
守护校园净土,共筑防欺凌之墙,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让我们携手并进,用爱心和行动去温暖每一个孩子的心灵,让校园成为他们快乐学习、健康成长的乐园。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创建一个零欺凌、充满爱的校园环境而不懈努力!
撰稿:马学兰
审核:余娟
审发:牛伟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