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支营开展全国法制日反洗钱宣传活动

邓小庄
创建于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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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珠江支营在营业网点开展全国法制日反洗钱宣传活动,2024年全国法制日的主题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网点主要围绕以下方面“反洗钱利国又利民”“坚守金融为民初心,筑牢洗钱犯罪防线”“践行金融使命,织牢洗钱犯罪防控网”向来网点办业务的客户进行宣传。

       首先,向在场客户介绍洗钱的概念及洗钱罪的概念。洗钱,是指将犯罪或其他非法违法行为所获得的违法收入,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转化,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以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通过转账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及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行为。

       其次,向在场客户介绍洗钱的危害。洗钱的危害分别有:洗钱为犯罪分子隐藏和转移违法所得提供便利,为犯罪活动提供进一步的资金支持,助长更严重和更大规模的犯罪活动;洗钱活动削弱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效果,危害经济的健康发展;洗钱助长和滋生腐败,败坏社会风气,导致社会不公平,影响国家声誉;洗钱活动损害合法经济体的正当权益,破坏市场微观竞争环境,损害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和公平竞争;洗钱活动造成资金流动的无规律性,影响金融市场的稳定;洗钱活动破坏金融机构稳健经营的基础,加大了金融机构的法律风险和运营风险。

       再次,向在场客户介绍我国刑法对洗钱罪的罚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对洗钱罪的罚则规定如下:没收实施洗钱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5%以上20%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5%以上20%以下罚金。

       最后,向在场客户宣讲公民应积极配合金融机构开展客户身份识别。(一)当你开立账户、购买金融产品或者以其他方式与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关系时:出示有效身份证或身份证明文件;如实填写您的身份信息;配合金融机构通过联网核查身份证件的真实性,或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您确认身份信息;回答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合理的提问。如果您不能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将不能为您办理相关业务。(二)存取大额现金时,请出示身份证件。凡是存入或取出5万元以上人民币或者等值1万美元以上外币时,金融机构需核对您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这不是限制您支配自己合法收入的权利,而是希望通过这样的手段,防止不法分子浑水摸鱼,保护您的资金安全,创造更纯净的金融市场环境。(三)他人替您办理业务,请出示他(她)和您的身份证件。金融机构工作人员需要核实交易主体的真实身份,当他人代您办理业务时,需要对代理关系进行合理的确认。特别提醒,当他人代您开立账户、购买金融产品、存取大额资金时,金融机构需要核对您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四)身份证件到期更换的,请及时配合金融机构进行更新。金融机构只能向身份真实有效的客户提供服务,对于身份证件已过有效期的,金融机构会通知客户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更新,超过合理期限未更新的,金融机构可中止办理相关业务。

       本次宣传活动令在场客户知道什么是洗钱,认识到洗钱的危害,提高在场客户的反洗钱能力,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本次宣传活动有效加深客户对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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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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