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做好我镇主街道冬季清雪工作,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出行安全和环境整洁,根据清雪作业需要,现就冬季清雪期间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全镇主街道各单位及商户、住户要“以雪为令”,发扬“自扫门前雪”的优良传统,积极参与清雪工作,认真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及时清理门前积雪,并达到不影响行人和车辆通行的标准,严禁随意占道堆放物品影响清雪作业。
二、在清雪过程中,全镇各村主街道各单位及商户、住户应将门前积雪统一拉运至田间或水渠,其他不在沿街居住的群众不得将院内积雪拉运堆积在街道路边,严禁将雪堆放在绿化带内、树池、道路交叉口、及公共交通站台(点)、垃圾容器等公共设施周围,不得向雪堆倾倒垃圾污物。
三、各村、各机关站所单位要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环卫人员及时开展清雪活动,率先垂范,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雪后迅速行动起来,做到“以雪为令、闻令而动、即下即清、及时清运”,高标准完成清雪任务,为美化镇容环境作出表率。
四、对违反上述要求影响清雪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上报县级相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甘南州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良好的镇域环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请广大群众以主人翁精神积极行动起来,确保及时消除冰雪安全隐患。
全镇广大群众,雪后出行的安全保障,环境卫生的干净整洁,饱含着全镇环卫工人的辛勤汗水,凝聚着全体环卫工人的无私奉献,更离不开大家的共同参与和维护,让我们携起手来、齐心协力,积极主动参与到降雪清理、保畅通行动中来,为建设美丽文明洮滨增光添彩!我们期盼您的参与!为创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镇域环境贡献一份力量。
特此通告。
临潭县洮滨镇人民政府
临潭县公安局洮滨派出所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