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是关系民生福祉的重大社会问题。总书记曾强调指出,“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要正确对待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
实践证明,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是有机统一的,并不是互相矛盾的。第一,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是相辅相成的。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不仅可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还可以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实现生产发展与生态良好的良性互动。第二,发展经济不能以破坏生态为代价。众所周知,生态保护是经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而良好的生态能够为发展经济打下坚实的基础,本身也会有直接的经济效益。破坏生态,则意味着破坏了经济发展的基础,就如同当年震惊全国的陕西秦岭北麓违建别墅、破坏生态问题,既破坏了当地的生态,又迟滞了当地的经济发展。第三,保护生态并不意味着要放弃发展。不可否认,加强环境保护一定程度上会给经济发展带来一定压力,但这种压力主要来自不合理的产业机构、不充分的绿色发展技术等。如果以生态保护之名而放松对经济发展的要求,显然是找错了“病根”和“药方”。“两山”理念的发源地浙江安吉余村,通过发展乡村生态游促进了村民增收、乡村发展,便是一个很好的范例,说明保护生态的同时依然可以发展好经济。在发展的背后,也有我们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地方无法正确把握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念歪了经,走歪了路。
因此,我们还需持续发力。一方面,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要依托年度主题教育,通过党政领导任职培训班、领导干部“双周”大讲堂以及党组中心组学习等渠道,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总书记关于生态保护的重要论述,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对待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另一方面,要强化综合监督考核。要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一并纳入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体系,完善生态保护的“一票否决制”,突出绿色经济发展指标权重,并通过监督举报热线、随手拍等,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倒逼各级政府重视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锚定建设美丽中国目标,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不断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必将谱写新时代生态文明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