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

一一灵石交警第十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宣讲活动

梦!
创建于5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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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2月2日是第十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为切实营造浓厚宣传氛围,积极传播安全文明交通理念,11月26日灵石县交警大队走进灵石三小学,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灵石交警大队宣教科任于伟科长、灵石三小辖区交警王鹏及同事利用学校集会时间,向全校师生进行交通安全常识宣讲。安保处、政教处、少先队大队部全程组织参与。

        任科长特别提醒学生们:

1.未满16岁,不得骑电动车。

2.电动车骑行者(家长)要佩戴安全头盔、按规定悬挂号牌、遵守交通信号灯、不逆行。

3.以我们的力量,以安全为保证,为家庭而思量,向我们的家长宣传,引导大家树立文明交通意识,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王鹏叔叔针对三小学实际情况,学生们上下学期间的交通特点,重点强调:

1.穿梭马路,一定要走天桥,安全最重要。

2.提醒学生们乘坐公交车和私家车时要系好安全带,不把头手伸出窗外。

3.家长接送,请自觉将车辆靠边,即停,即放,即走,不要过久停留。

4.过马路要走斑马线、遵守交通信号灯、不随意横穿马路等。

       随后,为更好地普及交通安全知识,交警叔叔们为学生们发放宣传单。

       为学生们的上下学交通安全保驾护航,灵石三小学特意设立了“红领巾安全监督岗”,由高年级以班轮岗,积极吸收学生志愿者,定点监管,温馨提示家长和学生,自觉走天桥。

       目前,我校的天桥使用率极高,更好地保障了师生们的上下学交通安全。

       依据我校地理位置的实际情况,学校积极制定了相应的校园周边安全环境整治措施:将学生上下学进行科学规划路线、制定错峰时间段上下学、领导值班带班监督管理、保安扩大监管范围、音柱语音加强宣传力度……

05:33

       为了孩子们的安全,让我们家校一起努力:

1.践行文明,准守交规,佩戴头盔。不逆行,不让孩子倒着做电动车。

2.路边停靠尽量快速,不堵路,不造成后车拥堵,不在校门口停留时间过长。

3.履行各自职责,为孩子们树立良好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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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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