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执教   护航成长

创建于2024-11-26
阅读 546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11月26日申教授讲座掠影

冬之美,在于积蓄与勃发;教之美,在于钻研与提升。

这个冬天,各地市的老师齐聚在新乡,参加了“国培计划(2024)”——小学劳动专项培训。给这个冬天增添了一丝暖意。让我们在交流与碰撞中,相互学习,相互成长。

今天下午为我们讲座的是中国人民大学二级教授,申素平老师。此次讲座的内容《依法执教  护航成长》

申素平,中国人民大学二级教授,2003年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2010年获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支持。主要从事教育法律与政策研究,参加国家和北京市重要教育立法、论证与研究工作。著有《受教育权学说与判例研究》《从法制到法治——教育法治建设之路》《高等学校的公法人地位研究》《教育法学:原理、规范与应用》等专著,译著有《受教育人权》《美国教育法》等,在《教育研究》等权威期刊发表论文120余篇。

申教授从四个方面向我们进行阐述

一、教师的地位,权利义务与责任是什么?

教师的地位,教师是专业人员,教学应被看做是一专业,它是一种公共服务,要求教师竟有严格且持续的学习获得并保持专业知识与特别技能,它还要求教师对所教导学生的教育与福祉具有个人和团体的责任感。

二、禁止体罚与变相体罚保护谁?

学校制定校规校纪,应当广泛征求教职工、学生和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家长)的意见;有条件的,可以组织有学生、家长及有关方面代表参加的听证。校规校纪应当提交家长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并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家长以民主讨论形式共同制定班规或者班级公约,报学校备案后施行。

申教授还向我们列举的不同的案例,让我们更加明白在教学中,如何规范自己的语言。

三、校园安全怎么办?

校园欺凌有哪些,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欺凌,申教授都做了一一阐述,并用事实案例来说明。

作为教师要明白自己的岗位职责,落实安全工作,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四、家校合作怎么做?

家校共育,是建立起一座坚固而温馨的沟通桥梁。家校共育要求我们不仅要关注孩子的学习成绩,更要关心他们的情绪变化和心理健康。家校共同努力,为孩子们撑起一个充满爱与温暖的港湾。

今天的讲座可谓收获满满,新时代下我们如何做一名合格的有爱的四有教师,我们将在今后的教学之路上不断前行,不断提升自我。

阅读 546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