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目的
确保泾阳县渔业生产安全,预防和减少渔业生产安全事故,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检查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检查范围
全县范围内所有从事渔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四、检查内容
1. 渔业生产单位和个人是否持有经营许可证,并且按照许可证经营范围开展生产。
2. 是否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救生设施。
3. 渔业生产设备是否定期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
4. 渔业养殖户是否接受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5. 渔业生产作业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 渔业生产区域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五、检查方式
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首先由渔业生产单位和个人进行自查,然后由县渔政监督管理站组织人员进行随机抽查。
六、检查结果
1. 大部分渔业生产单位和个人能够遵守安全生产规定,配备了必要的安全设备和救生设施。
2. 部分救生设备不齐全、维护保养不到位。
3. 少数渔业养殖者未定期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4. 渔业养殖周边环境卫生需要加强和改善。
七、检查现场
八、整改要求
1.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立即整改。
2. 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渔业养殖者安全生产意识。
3.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确保渔民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4. 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进行处罚。
九、后续工作
1. 建立健全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2. 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3. 定期发布渔业安全生产信息,提高公众对渔业安全生产的认识。
十、总结
本次渔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有效提升了泾阳县渔业安全生产水平。今后将继续加大检查力度,确保渔业生产安全,促进渔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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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乔琦
审核:郭泾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