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的病理报告里面经常会看到“高、中、低分化”或者“1、2、3级”,这是在描述肿瘤的恶性程度。高分化≈1级;中分化≈2级,低分化≈3级。
1. 只有恶性肿瘤才有这种说法,良性肿瘤无所谓“分化”或“分级”。
2. 不是所有恶性肿瘤都被分级。
3. “分级”的全称是“组织学分级”,有时简写成“G”(英文Grade的首字母)。G1即“组织学分级1级”。
4. 常见的都是“三”分法,部分是“二”分法,个别是“四”分法。
5. 不同肿瘤的分级/分化评判标准不同。
恶性肿瘤好比刑事犯罪,虽然都触犯了刑法,但也有轻重之分。
有些小偷小摸、有些杀人越货。“分化”、“分级”就是对肿瘤本身恶性程度的判定,故,只适用于恶性肿瘤(癌、肉瘤等),不适用于良性肿瘤或非肿瘤性疾病。高分化≈1级,意味着恶性程度较低;低分化≈3级,恶性程度较高。
有些肿瘤恶性程度很均一,分不出高下,也就无需分级。
例如甲状腺乳头状癌(PTC),所有PTC都是恶性程度不高的癌,故,不会有“高分化PTC”或“PTC,1级”这类说法。小细胞癌则是均匀一致得高度恶性,也就不会有“低分化小细胞癌”或“小细胞癌 G3”这类说法。个别肿瘤名字中本身就带着“级别”,例如“低级别肌纤维母细胞肉瘤”,并没有与之对应的”高级别肌纤维母细胞肉瘤“。
报告中出现的“分化/分级”有多种形式
高分化xxxx,高-中分化xx,组织学分级2级xx,G2xx,Ⅱ级
三分法、二分法、四分法
(1) 大多数肿瘤采用是“三”分法,即高、中、低或1、2、3,例如食管鳞癌、肺腺癌、胃腺癌、肠腺癌、乳腺癌……
(2) 部分采用“二”分法,即高级别、低级别(不用“分化”),例如卵巢浆液性癌分为低级别浆液性癌和高级别浆液性癌;膀胱癌也分为“低级别尿路上皮癌”和“高级别尿路上皮癌”;食管、胃等的癌前病变分为“低级别上皮内瘤变”和“高级别上皮内瘤变”;恶性外周神经鞘瘤(MPNST)分为“低级别MPNST”和“高级别MPNST”……
(3) 个别肿瘤采用“四”分法,即1、2、3、4级(不用“分化”),例如肾细胞癌。
不同肿瘤的分级/分化评判标准不同
(1) 鳞癌根据“显微镜下能否明显观察到角化现象”来分级,角化特别明显,形成了角化珠,为“高分化”;几乎看不出来角化现象,为“低分化”。(2) 肺腺癌根据肿瘤细胞排列的方式来分级。“贴壁型”是高分化形态,“腺泡、乳头”是中分化形态、“微乳头等”是低分化形态。如果高分化形态居多且低分化形态<20%,则为“高分化腺癌”;如果中分化居多且低分化<20%,则为“中分化腺癌”;如果低分化形态>20%,则为“低分化腺癌”。(3) 乳腺癌则根据肿瘤细胞排列方式、细胞异型性(奇形怪状的程度)、核分裂像计数三方面分级。每个方面1-3分,最后三个方面的得分相加。3、4、5分为“1级”;6、7分为“2级”;8、9分为“3级”。(4) 神经内分泌肿瘤也分三级,但分级标准简单多了,基本上就是依据ki-67这项免疫组化的染色结果,<3% 为1级;3%~20%为2级;≥20%但细胞又不太异型的为3级。(注:如果特别异型就是神经内分泌癌了)。(5) 肾细胞癌分四级,基本上就是根据能否在显微镜下看到核仁(细胞若是杏儿,核仁就是杏仁),核仁越清楚,级别越高;如果整个细胞都长得奇形怪状了,就是4级。
分化/分级很重要,相当于肿瘤的“质”,但决定肿瘤危险程度的因素很多,最重要的是分期,相当于肿瘤的“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