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4日下午五点钟,我接到物业的电话反映,小区C栋131房夫妻因感情方面大闹,腰酸立方腰在家里,把家里的那个家具都砸坏了,还把一部分的扔到那个他的门口,堵住了楼道;男方电话诉说,今天本身的两个人商量就是和平的商量,离婚这个事情,然后谈的过程中谈不拢,然后女方又拿剪刀追杀他,然后女生女方还说过激的话说要点开点燃煤气把房子烧了。
然后联系网格组长王妹,跟她反馈情况,后有王妹联系街道司法所,上门调解工作。
司法所部门回复是,他夫妻俩们已经起诉到法院,他们是不能介入的。因为他有过激的行为,只有我跟网格组长,物业三人入户了解情况。
经过了解,女方认为男方躲避她,双方和平谈离婚事项,男方都避躲不见,所以她非常生气,,现在是关于孩子的抚养费问题,费用这块的没有协商好,需要男方到场协商,还有家公说她诈骗十多万,然后辱骂他,他有怨气,有过激的行为,她提出让家公跟他道歉,她要灵音。
女方需要男方付抚养费2000块钱一个月,而跟男方说后,男方说他工作也不稳定,只能给1000;后又说,她来养孩子,不需要女方给抚养费。
跟双方商量好,明天等社区约街道妇联、司法所上门做调解。后面女方八点半又打电话给男方爸爸闹,男方说女人一直在闹,回短信是,不需要调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