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全检查组到涉县检查文物安全工作

涉县文物保护中心
创建于11-25
阅读 285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属地管理,提升职能部门的安全防范能力,11月24日,国务院安全检查组到涉县娲皇宫督导检查文物安全工作。涉县文保中心主任李彦林、涉县娲皇宫管理中心主任李向国、涉县消防大队相关负责人陪同。

检查组首先听取了娲皇宫消防安全负责人工作汇报,同时重点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性进行了详细检查,对消防安全培训、疏散逃生演练、防火巡查检查等消防档案资料进行了查阅,对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被堵塞占用等情况进行了实地核查。检查组要求,娲皇宫相关负责人要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深刻汲取近年来文物古建筑火灾案例教训,加大消防安全培训力度,定期开展疏散逃生演练,按时开展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确保各类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涉县文保中心主任李彦林强调,文物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是不可再生资源,相关责任人员不仅担负着文物保护的重要职能,同时,对人民群众也有着安全监管和保卫的重要责任。相关人员要不断加强文物安全保护知识的学习,努力提升消防安全技能,保证关键时刻要站得出、战得胜,千方百计保护文物安全和群众生命安危。

李彦林同志介绍,涉县是文物大县,现有文物点884处,数量居全市第二,县级以上文物保护点113处,其中国家级文保单位8处,居全市第一,省级文保单位14处,市级文保单位29处,县级文保单位62处,数量多级别高。当下正值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的关键时期,文物保护全系统人员要将文物保护和文物普查有机结合起来,认识到文物保护是做好文物普查工作的基础,文物普查是文物保护的重要手段,两者紧密相关。我们要用文物保护保障文物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用文物普查的科学数据完善文物保护的相关资料,用心用情做好文物普查工作,为我县文化事业发展做出文保贡献,有力推进涉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图片:宁红刚

文字:张捷

编审:王书俊

终审:李彦林

涉县文物保护中心

电话:0310—3897872

地址:涉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楼 北9楼914室

涉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办公室地址:县委大院1号楼东101—103室

 

阅读 285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