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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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若干规定》是党中央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制定出台为基层减负的制度规范,形成类似中央八项规定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向全党全社会表明了持之以恒一抓到底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也鲜明树立了用改革创新的办法为基层减负赋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工作导向,为我们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

    一要增强“减负”政治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重要指示精神和《若干规定》要求,把反对形式主义作为重要的政治规矩、政治纪律来看待、来坚守、来遵循,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破除“顽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带头践行“四下基层”“真抓实干、马上就办”的优良作风,带头开短会、讲短话,把更多时间和精力腾出来放在服务群众上,放在抓好落实、办好实事上。

    二要聚焦“减负”重点问题,对照《若干规定》要求,重点推动解决11个方面突出问题,特别是纠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解决借调基层干部问题、清理规范节庆论坛展会、清理基层组织“滥挂牌”问题和解决精文减会中的问题、切实整治督查检查过多过频问题等4+2个方面重点任务,明确标准与要求,制定各领域的具体办法与规则,切实让基层减负工作落在点上、减在实处;要规范明晰基层权责,推进村(社区)减负工作,厘清职权边界、任务边界和责任边界,实现街道乡镇与村(社区)既分工明确、又紧密衔接的工作关系。

    三要狠抓“减负”责任落实,持续完善全链条防治形式主义制度机制,强化部门与乡村协同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同题共答的工作局面;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履行主体责任、带头抓好执行,把各项规定落实到各领域各环节;各单位要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契合工作实际的减负工作模式和路径,持续提高工作效率;要强化督促检查,常态化做好问题核查通报,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推动从“解决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延伸,确保《若干规定》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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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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