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畅通天津市回收渠道,解决商业银行在办理残损人民币回收业务过程中产生的不成捆、不成千元整数倍不能办理入库的问题,有效控制商业银行残损人民币库存,我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加强残损人民币回收工作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津银办发[2019]219号)相关要求,按照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货币金银处《关于天津市2024年度协调缴库工作的通知》和《天津市2024年度协调缴库工作方案》要求,开展2024年度集中缴库工作,确保商业银行交存残损人民币渠道畅通。
一、组织情况
我行成立了由分行运行管理部现金营运中心总经理为组长,现金营运中心副总经理、现金中心东丽金库现金部经理、东丽金库现金部及民融外包公司业务骨干为成员的协调缴库工作小组。2024年度协调缴库工作分为上、下半年进行,上半年为6月3日至6月5日,下半年为10月21日至10月24日。
二、集中缴库情况
1、 前期准备
根据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货币金银处制定的《天津市2024年度协调缴库工作方案》要求,我行与各商业银行现金管理部门负责人建立了微信沟通工作群,将我行安排的集中收缴残损硬币的时间、要求、统计报表、缴存地点、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发布在群中,请各商业银行提前将各行库存不成捆、不成袋的已停止流通或只收不付残损硬币以总、分行为单位,清点整理统计后填写统计表发送至我行指定邮箱。
2、清点接收
按照人行要求,我行协调缴库的清点交接工作于要求时间内顺利开展,接收过程全程在监控下实施,由我行指定双人对各商业银行缴存的不成捆、不成袋的残损硬币进行清点接收,清点无误后与各商业银行完成兑换。
3、集中清点
按照人行要求,我行对已集中收缴的残损硬币按照套别、券别、版别分别进行了清点,清点完成后分别打捆、装袋,封签、装袋票等要素填写齐全并缴存至工行代理库。
4、 数据统计
按照人行要求,我行2024年度共计收缴商业银行24家(次),残损硬币165264枚,金额28232.41 元。
后续工作中,我行将继续按照人行要求开展残损硬币收缴工作,促进残损人民币回收,确保商业银行交存残损人民币渠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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