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坚持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观点,继承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人权学说,是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人权领域的具体体现,反映了发展中国人权事业必须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人权人民性的根本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我们党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人民至上的根本政治遵循。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也是改革开放的初心和使命,我们党带领人民砥砺前行,迎难而上,奋勇拼搏,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喜人硕果。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大幅提高,人民的精神生活日益丰富,从单一走向多元。人民群众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的发展成果得到了共享,人民群众拥有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多更直接更实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人民至上的根本政治原则得到了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也得到了全面彰显。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的强大根基,是改革开放取得辉煌成绩的宝贵经验。每一次重大改革,党都坚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作为政策制定的原则依据,让广大人民群众做评判,把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否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作为改革成效的评价标准。实实在在地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广泛地调动出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人民既成为改革开放的推动者,又成为改革开放的受益者,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穿改革开放的全过程,以实现人民的美好生活为目标将改革开放推向深入。
我国人权法治保障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实现人权法治保障深层次优化、全方位升级,中国必将为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