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0日王永专中队长、朱运良支部书记走村入户家访脱贫户、监测户,特困、低保户了解家庭经济收入及生活状况,同时了解村情情况,并宣传教育资助政策,讲解惠普性教育资助对象: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阶段的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家庭学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炳故军人子女享受国家优抚抚恤的一至六年级伤残军人子女、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城乡低收入家庭学生及就读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义务教育学生伙食费及学习生活用品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2400元(特惠性);初中每生每年2900元(特惠性)小学阶段市属学校困难寄宿生按每生每年补助寄宿生生活费1500元(普惠性);困难非寄宿生按每生每年补助非寄宿生生活费625元(普惠性)。初中阶段市属学校困难寄宿生按每生每年补助寄宿生生活费2000元(含市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普惠性);困难非寄宿生按每生每年补助非寄宿生生活费 750元(普惠性);教育移民学生每生每年补助交通费200元(普惠性)(仅五指山中学、思源实验学校、红星学校移民寄宿生);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 1-7 级残疾学生特殊困难补助按每生每年补助1000元(普惠性)。
普通高中学生伙食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特惠性),未免住宿费和教材费的再补助每生每年1000元(特惠性);市属在校生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500元或 2500元(普惠性)。已获普通高中贫困残疾人教育扶持(福彩公益金)项目补助资金的不再补助伙食费、住宿费和教材费。
中等职业教育学生伙食费补助每生每年3500元(特惠性)。在校优先享受由就读学校发放的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 元(普惠性)。已获得残联部门组织实施的贫困残疾人教育扶持(福彩公益金)项目补助资金的不再补助伙食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