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于2024年11月8日经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学前教育进入“有专门法可依”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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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前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做好学前教育法的宣传工作,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坚持依法执教,2024年11月20日,潘刘幼儿园全体教职工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专题学习活动。
小组研学 思辨入心
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本次学习围绕总则、 学前儿童、幼儿园、教职工、保育教育、投入保障、管理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内容展开。解读整体框架,着重学习了总则、幼儿园、法律责任等,引导全体教师深刻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对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的现实需要:通过立法保障儿童学前教育权利,促进学前教育发展,保证我国学前教育规划目标得以实现,提升学前教育质量、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学习过程中,教师们认真倾听,详实记录,积极讨论,深入了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明确了学前教育的目标定位、方针政策,深刻理解了学前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实质内涵,为教师们的工作学习提供了依据,指明了方向。老师们清晰地认识到哪些行为是坚决不能触碰的红线,以及在日常工作中应如何积极履行职责,确保保育教育质量,明晰教师不能做和要做到、要做好的具体内容等,每位教师积极思考、相互交流、获益匪浅。
学习中指出,每一位幼儿教师都应该熟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深入领会其精神实质,切实贯彻落实到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到依法执教,为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