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远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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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

致远小学交通安全科普告知书

创建于11-20 阅读2585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        您好!在这个寒冷的季节里,我们携手并进,共同开启“大手牵小手,共建文明城”的创文明城市实践活动。这不仅是一场城市文明的提升之旅,更是一次心与心相连的温暖传递。

        交通安全事关孩子的生命和每个家庭的幸福,交通事故给众多家庭带来无尽的痛苦和无法挽回的损失!为让广大学生和家长远离交通事故,每个家庭都能平安、健康、快乐。敬请您配合学校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教育工作,严格与孩子共同遵守以下交通安全事项:

步行安全

1.过马路一定要走人行横道或靠道路的右侧行走,要遵循“红灯停、绿灯行”。   

2.不要在路上追逐、嬉戏打闹、玩耍、相互推搡,更不能去翻越道路上的绿化带和安全护栏,避免意外伤害。     

3.行走时不要低头看书或注意力集中于一处,要注意观察四周交通情况,确保自身行走安全。      

4.与汽车保持一定距离,不在车辆附近盲区内玩耍停留,不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硬闯、不翻越隔离设施、不抛物击车,在斑马线处穿越公路前要“一停、二看、三通过”。

 行车安全

1.家长驾驶机动车带领孩子外出或上下学时,须自觉地依法行车,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严禁超载、超速和乱停乱放;严禁用无牌无证、三轮车、拖拉机、农用车及车况较差的车辆接送孩子。

2.骑自行车、电动车出行时,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得占用机动车道。不违规载人、不违反交通信号灯、不逆向行驶,不参与飙车、竞速驾驶等交通违法活动。

3.骑乘摩托车、电动车要戴好安全头盔,驾乘人员要系好安全带,严格落实“一盔一带“要求,避免发生意外伤害。

不骄不纵  守护有责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未满16 周岁不骑电动车上道路行驶。家长在教育和管理孩子的同时,坚决做到“三个不能”:

1.不能为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摩托车提供便利。

2.不能为未成年人购买相关车辆或放任其上路骑行。

3.不能用手机扫码支付共享电动单车让未成年人骑行。

家长朋友们,安全无小事,让我们共同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养成良好出行习惯,共同创建和谐、畅通、文明、安全的交通环境,共同为孩子的安全、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上下学路队

尊敬的各位家长:

        为了确保我们每位孩子的安全出行,请开车接送孩子的家长。不要把车停在学校门口的辅路和学校门口的主路上。开车来接孩子的家长把车停在学校西侧的辅路或者是学校东侧的辅路上,开车家长从人行道上走到学校门口指定位置接送孩子。为了你的孩子和我们每一位孩子的安全出行,请各位家长积极配合。


编辑:濮玉红

一审:杨芬琴

‍二审:冯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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