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帮扶和教育引导工作,更好地推进家校协同育人,我省不断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制度,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在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四免一补一改善"政策"。
"四免"政策
1.免除学杂费:对城乡义务教育(小学、初中)学生免除学杂费。
2.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及正版字典。
3.免住宿费:对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学生免住宿费。
4.免费提供作业本: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费提供作业本。
"一补"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1)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2)低保(含特困供养人员)家庭学生;(3)孤儿;(4)残疾学生;(5)烈士子女;(6)优抚对象子女等六类学生。
对这六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的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学期625元、初中每生每学期75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非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学期312.5元、初中每生每学期375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每学期发放到学生或监护人银行卡中。
"一改善"政策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对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家庭、低保(含特困供养人员)家庭寄午餐学生,按每生每学期500元标准进行营养膳食补助。
学生资助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 、暖民心工程,也是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国家不断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拥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南平市巨口学校 宣
编辑:陈紫琴
初审:徐洪胜
复审:赵金忠
终审:叶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