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明白人”法律讲座

周文红律师
创建于202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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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5日海南威盾律师事务所周文红律师在东英镇兰刘村开展“法律明白人”法律知识讲座,以民法典中农村生活中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为重点内容。

‍        第一部分关于宅基地确权中法律问题。包括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是所有宅基地都能确权。具体不能确权的情形如下:未经批准私自建造,或是不符合规划的宅基地房(比如耕地建造房屋、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建房),未来可能会被拆除;占用耕地建房,常年无人管理的危房,闲置超过2年未使用的宅基地,最终宅基地权或将会收回集体;小产权房,城镇居民私下购买的宅基地,非农村集体的城市居民去农村买地盖房子是违规的;一户多宅的宅基地,超出规定面积的宅基地。

‍        第二部分关于宅基地继承的法律问题。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不能被继承。

‍       第三部分关于农村宅基地买卖的法律问题。宅基地房屋买卖,除了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还要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变更。如果不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房屋根本就没有发生转移。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应是该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与成员有直系亲属等身份或其他规定的身份。因经济发展、人口流动等,原使用权人不再使用宅基地,依法可以转让,但宅基地使用权的购买者(受让主体),有资格限制。宅基地使用权只可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由转让,如果转让给城市居民或其他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不符合法定的条件。

‍        结合案例分析,提升法律明白人的法治素养,帮助掌握与农村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村民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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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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