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8日,临城司法所依法对社矫对象符某举行入矫宣告仪式。宣告仪式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社矫对象所在大波村委会成员、社矫对象家属共同参与。
宣告仪式上,司法所工作人员首先核对了矫正对象的身份信息,接着向其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告知社区矫正期限及社区矫正对象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应当遵守的规定、被禁止的事项以及违法规定的法律后果。要求矫正对象必须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按时报到、参加学习和公益活动。
此次入矫宣告使新入矫对象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使其能够自觉遵守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制度,为今后的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