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建设专题会——再读《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

确山县靖宇小学


用户3668915
创建于202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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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是教育工作者的灵魂,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在教育领域,师德师风的建设不仅关系到教师个人的职业发展,更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国家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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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1月18日,确山县靖宇小学开展了“师德师风建设专题会—再读《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在王校长和董主任的带领下着重学习了《中小学教育惩戒》。王校长指出,随着社会对教育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师德师风建设已成为当前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的制定与实施,对于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共同学习了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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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学校、教师应当遵循教育规律,依法履行职责,通过积极管教和教育惩戒的实施,及时纠正学生错误言行,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支持、指导、监督学校及其教师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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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以下教育惩戒:

(一)点名批评;

(二)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

(三)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

(四)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

(五)课后教导;

(六)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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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学生扰乱课堂或者教育教学秩序,影响他人或者可能对自己及他人造成伤害的,教师可以采取必要措施,将学生带离教室或者教学现场,并予以教育管理。

教师、学校发现学生携带、使用违规物品或者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发现学生藏匿违法、危险物品的,应当责令学生交出并可以对可能藏匿物品的课桌、储物柜等进行检查。

教师、学校对学生的违规物品可以予以暂扣并妥善保管,在适当时候交还学生家长;属于违法、危险物品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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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教育改革的背景下,师德师风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它不仅是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需要,也是构建和谐师生关系、提高教育满意度的关键。通过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可以为学生营造一个健康、积极、向上的学习环境,为社会培养出更多德才兼备的人才。

—END—

撰稿:李霖

审核: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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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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