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
您好!目前有相当一部分学生不分时间、地点地利用手机聊天、拍照、玩游戏、录视频等。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我校将对学生手机的使用进行规范管理,规定如下:
一、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需求的,须经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二、住校学生手机由班主任于每周日晚自习前收取,并统一管理,于周五晚自习后统一发放。跑校生确需携带手机的,必须由班主任监督,严格遵守手机管理规定,不得随意使用。
三、为保证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学生不得私自在宿舍、教室、实训室等任何公共场合充电,一经发现,班主任及值班老师有权暂时没收其手机,交由班主任保管,学期结束时通知其家长领回。
四、午休和晚上熄灯后不得使用手机,一经发现,宿管老师有权暂时管理其手机,交由班主任或学生科协助处理。
五、如发现学生在课堂上使用手机,任课教师有权暂时扣留,并交由班主任管理。学生不得在上课时间段内使用手机,如有违反,一经发现由学生科暂扣手机,学期末才能领走手机。
六、学生在校期间使用手机严禁登录不适合未成年人浏览的网站,不上传、不下载,不传播反动信息、色情内容,不利用手机发虚假信息、骚扰他人;不泄露他人隐私,不扰乱社会秩序;如有违反,一经查获,将没收其手机。给他人和社会造成损害的将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七、拒不上交手机或因收缴手机而顶撞老师,视情节轻重学校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八、学校将违反手机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列入班级量化考核项目,违规使用手机被发现的,扣除相应德育量化考核分。
望家长和班主任加强教育和引导,广大同学积极配合,正确、合理、文明地使用自己的手机,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巴彦淖尔职业技术学校
学生科
2024年11月18日
巴彦淖尔职业技术学校
(巴彦淖尔市高级技工学校)
学生在校使用手机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在校使用手机行为,优化育人环境,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为了健康的心理素质和积极向上的文化情趣,提高学生抵御不良信息侵蚀的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科、教务处、各分校依据本办法,负责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和处理。
第三条:对严重违反管理规定的学生,学生科首先进行批评教育,然后依据本办法对违纪学生做出处理决定。
第二章 学生在校使用手机管理规定
第四条:跑校生严禁把手机带入校园,住校学生必须家长同意,提前申请,才能携带手机进入校园,可以在指定时间内使用,指定时间之外严禁使用。
第五条:手机使用指定时间:住校生限于周五晚上21:00点——周日下午19:00点。跑校生严禁带手机带人校园,手机由家长管理。
第六条:学生携带手机到校后从周日晚自习前(19:00收取手机)到下周周五晚自习(21:00发放手机)都有班主任统一管理,在这期间任何学生不得携带手机。如有学生违反规定,一经发现学生科暂扣手机,学期末才能领走手机,并填写违纪记录单。
第七条: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在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都有权管理,并填写违纪记录单,没收手机上交学生科统一管理。
第十条:手机使用时间内严禁住校生在宿舍午休、晚休时间玩耍手机,一经发现学生科暂扣手机,并填写违纪记录单。
第十二条:住校生携带手机入校,应妥善保管。若出现手机丢失和其它因手机引起的其他后果,由手机使用者负全部责任。
第三章 学生违规处罚办法
第十三条:学生违反手机管理规定,都会被记录在电子档案中,该记录将直接影响学生的评优,学校将暂扣违规学生手机并根据情节严重情况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等处分。
第十四条:登录、浏览手机色情网站,属于违法行为,学校暂扣学生手机并给予记过处分。
第十五条:上传、下载、传播手机色情内容,属于违法行为,学校暂扣学生手机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巴彦淖尔职业技术学校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