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要知于心、立于身、化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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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围绕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擘画改革蓝图,强调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作出重大部署。如果说基层是国家治理的基石,那么严纪律、严作风、严要求就是助燃发展的底盘,只有底盘稳、才能风来浪打不倾斜。广大党员干部当永远正好清正廉洁的从政衣冠,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在“识变从宜”中知纪于心。近年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向纵深推进,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情况日益减少,但“明知故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打擦边球”等违规违纪现象仍偶有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仍屡禁不止。纪律规范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广大党员干部更要树牢“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的意识持续学习纪律规矩,用最新党纪知识强化思想武装。

      在“心知其意”中立纪于身。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贯穿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时期、各个节点,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成为纪律教育的生动教材;抗战胜利后,党吸取高家堡事件教训,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强调“加强纪律性”;新中国成立后,共和国第一反腐大案拉开纪律教育的大幕;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战略部署,不断推进反腐斗争。当前,我国已迈入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民族复兴伟业的新征程,新的风险与挑战要求新时代的党员干部必须做到纪律更加严明、作风更加优良。

      在“反躬自省”中化纪于行。党纪学习不能只是“纸上谈兵”,必须将学习成果外化于行,落实到工作生活的全过程、各方面。实践和案例反复告诫我们,学深悟透是首要前提,实干笃行更是关键所在,要有“知行合一真功夫”,不能“光说不练假把式”,只有做到知行合一、落到实处,才能提高执纪效果、更好发挥党纪作用。广大党员应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将党纪学习教育贯通于工作生活中,将其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做在平常,结合实际情况理解党纪内涵、把握党纪要求,将铁的纪律“活化”为工作动力和行动指南、“活用”在日常习惯和自觉行动,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不畏浮云遮望眼”,让纪律规矩成为干事创业的“指挥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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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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