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
您好!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学校实际情况,我校决定全面禁止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现将相关事宣通知如下,望家长理解并积极配合。
一、禁止原因
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上马路,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车。
二、法律法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第2款规定,驾驶电动车必须年满16周岁。初中学生都未达到法定年龄,骑电动车上下学属于违法行为。
三、安全隐患
电动车车速较快,学生骑行时易发生交通事故,尤其是当学生在路上逞强好胜、比赛超车或忽视交通规则时,更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行时往往不戴头盔等防护措施,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电动车在校外乱停乱放,可能造成交通拥堵和安全隐患。
四、管理难度
学校在校外,上学前、放学后等时间段难以核查学生是否骑电动车,因此管理上存在较大难度。
五、学校建议
步行或骑自行车。鼓励学生步行或骑自行车上下学,这既是一种绿色健康的出行方式,又能锻炼学生的身体。
乘坐公共交通。对于家校距离较远的学生,建议家长接送或乘坐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下学。
加强安全教育。学校将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也请家长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
六、家校合作
共同监督。请家长与学校共同监督学生的出行方式,确保学生不骑电动车上下学。学校将组织人员在校门周边巡查,对违规学生将暂扣车辆并请家长领回。
沟通反馈。如家长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随时与学校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和处理。
孩子的安全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携手合作,共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以上内容结合了相关法律法规、学校实际情况以及学生安全教育的需要,旨在向家长传达禁止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的必要性和学校的相关建议。希望家长能够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共同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
坂面中学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