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们:
根据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办公室《关于做好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相关工作的通知》,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户手续费、账户管理费及年费施行减费让利。9月30日起,继续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施行多项支付手续费减费优惠措施,积极落实中央以及上级行有关减费让利政策。
减免内容
(一)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户手续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立的首个(或指定一个)单位结算账户,开户手续费由90元/户调整为45元/户。
(二)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每笔1万元以下(含),收费不超过4.5元;1万—10万元(含),不超过9元。
(三)所有客户(商户)部分票据业务收费。取消支票工本费、挂失费。
(四)所有客户(商户)银行卡刷卡手续费。标准类且未协议优惠价格的POS收单商户借记卡刷卡手续费率在原基础上减免0.0382%,封顶值维持不变。
(五)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人民币结算服务手续费。免收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各项手续费。
(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电子银行服务收费。免收安全认证USBKEY工本费及证书服务费,挂失、重发、换发等费用,以及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管理费、年费等。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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