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蓝关街道县门街社区的工作人员就收到了一份特别的礼物。居民张国兴将一面印着“法律化解除民难 担当负责保平安”的锦旗送到到县门街社区法律咨询室,对社区真情排忧解难、成功化解纠纷、及时解决困难诉求表示衷心地感谢。张国兴激动地说:“ 县门街社区有大爱,帮我解决了急难,法律咨询工作意义重大,调解、普法保一方平安!”
案件回顾
租赁人李某静与承租方张国兴签订租房合同三年(2023年10月15日—2026年10月19日)。2024年10月13日,李某静租房合同未到期便向张国兴提出退房,双方在水电费问题上发生争执,并商定于10月19日重新协商完成手续交接。10月18日—25日,张国兴多次电话联系李某静均无人接听,导致房屋难以出租,收入受到影响,无奈于2024年11月3日寻求县门街社区法律咨询室寻求帮助。
社区法律顾问苟绪章同志接到房东张国兴的诉求后,立即与租客李某静联系,她在电话中表示“房东那里有我两千元押金,水电费我不负责。”
县门街社区调委会考虑到纠纷长期得不到解决会导致房东的收入受到影响和损失,经过协商,于2024年11月10日上午9时30分在房东和调委会主任姜西亚、委员王晓、法律顾问苟绪章的协助见证下,将租房门打开准许房东另租他人使用,以减少经济损失。
由于李某静租房一年无故违约,且未缴清水电费和房租,决定两千元押金不予退还,用作赔偿。
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苟师傅表示“看到申请人在自己的帮助下能够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我感到很自豪,也非常愿意在社区工作中发挥余热,真正帮助辖区居民解决问题,让他们感受到温暖。”
近年来,县门街社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邀请辖区退休党员苟绪章同志设立法律咨询平台,成立法律咨询室。截至目前,咨询人数达100余人,开展法律知识讲座4次,覆盖人群200人次,调解群众矛盾纠纷30余起,帮助聋哑人翟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依法获得赔偿五万元,最大限度地发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民间纠纷调解的功能,引导居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不断提升法治社区建设水平,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辖区环境。
一面锦旗,承载着辖区居民对苟师傅的深切感激,也是对县门街社区法律咨询室的高度肯定,更是对矛盾化解工作的激励鞭策。
下一步,蓝关街道县门街社区将门街将继续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立足社区实际,围绕打造“亲邻家园”党建品牌,切实为居民群众解决生活难题、化解矛盾纠纷,打通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真正做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社区,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让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