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初购买《人世间》这本书的动机,是想了解父辈一代人的生活。生活在太平盛世的今天,人们的温饱问题已经不再是问题,反而是精神生活多了空洞,少了信仰与激情;当今九零后多是独生的一代,少有兄弟姐妹,常常比较自恋,以至于很难体会到父辈们把家庭以及亲情放在首位原因;现在人们的基本需求满足,追求个性与自由,会与父辈们强调成家立业、购房安家的理念不合拍。带着这些问题,我翻起了这本书读了一年。
全书以周志刚一家人的生活为主线,介绍新中国东北A市六十年代到一零年代约五十年的光景。
周志刚作为一家之主,大半辈子都为祖国的大三线贡献自己的青春,收入不多,但作为工人阶级的身份还算体面,对待子女教育也非常严格,以大家长的角色说一不二的主持家庭的事务。
妻子李素华作为家庭主妇,与邻居的关系非常融洽,曾经做过街道办主任,她的言传身教培育出的子女们都非常有正义感,和邻居们相处得非常融洽,还有些是建立了几十年非常深厚的友谊。
作为长子周秉义,从小学习成绩优异,常是邻居们口中“别人家的孩子”,以及父母常挂嘴边教育弟妹的哥哥。少年时代的他入过伍,当过兵,而且学习成绩优异,被首长看中,有个大好的仕途机会摆在面前,他却毅然选择了爱情,与郝冬梅不离不弃。在人人都在讲政治和阶级的七十年代,郝冬梅因父母的原因被打上了标签,周秉义随时都会被牵连;凡事都有好的一面,优秀的他虽然出身于穷乡僻壤的光字片,但被岳母敬佩,在岳母的指点下走上了仕途。他一心想当个人民的好公仆,甚至有点六亲不认,常常招来家人和邻居们的非议。他确确实实在为老百姓办实事,尤其是在生命的最后几年辞去北京的工作,回到光字片老家,招资引商,置地建房,帮助人们告别危房,住上了小区。
作为家中二女儿周蓉,从小就聪明伶俐,学习成绩也很不错。但有一点,就是非常叛逆,也非常倔,有着自己的追求和想法。在考中学时,因为不想去离家太远的学校上学,考试故意考砸,“如愿”上了镇上的学校。少年时代的她喜欢上了一个叫冯化成的北京诗人,为了他不惜跟随去贵州下乡生活。她与冯化成的婚姻并不美满,后面还是因为冯的不当男女关系离开了他。她考上北京大学后,读了硕士和博士,选择回到老家的一所学校教书。冥冥中和一个二十多年的老相识蔡晓光开始了第二段婚姻。她和前夫所生的女儿周玥的性格与她有几分相似,也是非常有个性,女儿为了追随表弟出国留学,一声不响找到生父冯化成一起去法国。周蓉的人生从此改变,出国十二年寻找女儿,也和丈夫蔡晓光分别了十二年。
作为家中的小儿子周秉昆,从小并没有哥哥姐姐那么灵光,他没考上好的大学,一辈子都留在光字片,也是在几个兄弟姐妹中和父母待在一起时间最长的人。他的特点是非常有正义感,与好多邻居都成为至交。每当朋友们遇到困难时,他总是第一个出手相助,也正式因为他的这一点正义感,他遇上了一生中的挚爱郑娟。在村头不见村尾见的乡村社会里,他能排除非议,喜欢上一个寡妇,并真心的照顾她,这一点是非常需要勇气的。也因为他的正义感,参与了天安门的事件反对四人帮,得到全村人的敬佩,他和郑娟的关系也到了父母以及邻居的理解和认可。
在小说的几个人物里,我还是比较喜欢周秉昆的。第一点是有信仰。这里的信仰是说对生活有盼头。当他在韩文琪手下做杂志主编的时候,曾经攒下1600块钱找了个中介买了一套俄式小洋房,为改善家里人拮据的生活。可惜阴差阳错,这套房子后面因为非法买卖被房东收回。房子泡汤了,但妻子并没有埋怨他。另外一点,在历经牢狱之灾后,他信守对妻子许下的承诺,凭着自己的体力做苦工给家里买了一台电视。第二点是有骨气。这里的骨气是指遇事不退缩,敢承担责任。这里一个是他和骆士宾的夺子大战,争取自己的权利。当然他可以把这件事情处理得更好一些,省去牢狱之灾。第三点是有义气。这里的义气是指朋友之间的,从他身上,我看出了很多江湖里的义气,为了朋友,他把朋友的生计看得跟自己的生计一样重要,帮助朋友找工作;为了朋友,他可以腾出自己的房子给赶超夫妇住了三十年;
从周秉昆身上,我看到他把友情看得比亲情更重要,从郑娟身上,我看到了她把亲情放在第一位。 这对夫妇的相得益彰,是父辈一代人的价值观缩影。从周志刚身上,我能看到他一身泥瓦工的本领教儿子如何修补房子时是在传达一种理念,房子代表家庭,维护好房子才能维护好家。从周蓉身上,我能看出一种新时代思想与旧思想的碰撞,在面对生活,我们需要遵从自己的内心,敢于坚持自己的追求和信念。从周秉义身上,我看到那种社会责任感,以及对底线和原则的坚守。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每个人都是时代的产物。如果我们不理解父辈们的一些观念,也就无法解释当年他们的奋斗岁月,也无法认清当下和时代和当下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