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保险产品有差异,保障功能各不同

山西人保健康-赵丽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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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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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

在2022年,客户陈先生在一家保险公司分别投保了重大疾病保险和百万医疗保险。到了2024年5月,受到朋友高某的影响,陈先生认为百万医疗保险的保障已足够,于是前往保险公司要求将自己购买的重大疾病保险进行退保。尽管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耐心说明了两种保险之间的差异和各自的保障范围,陈先生仍然坚决要求退保。在陈先生的坚持之下,保险公司为她办理了退保手续。然而,仅仅过去三个月,陈先生不幸确诊鼻咽癌。在进行治疗后,他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依据百万医疗保险的条款给予了医疗费用赔偿。但由于他已退掉重大疾病保险,无法获得该项保险的赔偿。陈先生深感懊悔,因为轻信朋友的建议导致不仅失去了重大疾病保险金,还承受了退保的经济损失。

案例分析

本案中的陈先生由于听信了朋友的建议,将重大疾病保险进行退保,结果不幸患病,保额到用时方恨少。由于每个人的身体状况、生活环境、经济状况各不相同,对风险防范的需求也大相径庭。因此,在选购保险产品时,消费者不应盲目追随他人或轻信他人的建议。消费者更应当全面考虑各种因素,明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挑选出最符合自己需求的保险,以确保保险能够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保障作用。

风险提示

保险产品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消费者在选择保险时,必须充分了解自身的保障需求,结合不同保险产品的特点,做出最合适的选择,这样才能在风险来临时得到有效的经济保障。同时,在购买保险前仔细阅读保险条款,明确保险责任和免责范围也是至关重要的。

来源:人保健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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