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消费者对拒绝盗版图书与维权意识,提增强使用盗版书籍和阅读有害出版物意识,扎实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为居民提供良好的阅读环境。2024年11月15日,英雄南路街道演武社区联合长治市诚鑫法律服务所开展《法律视角 相约演武》法治小课堂第24期(总第63期),一起走进了长治市潞州区新华书店,本期为大家普及书籍的法律知识。
精彩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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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讲解
长治市潞州区新华书店工作人员李晓婷同长治市诚鑫法律服务所郭晚清律师,一起向居民普及书籍知识,个出版社的书籍内容,包括出版社的定义、类型、保护范围以及出版内容等,切实解答了读者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的选择书籍出版社问题,帮助读者树立版权意识,学会甄别正版书,支持正版书。
法律法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2条、第55条规定,盗版书销售商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并按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予以赔偿,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当我们购买到盗版书时。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9条规定,保留好相关证据,向销售商要求退货,退款,如销售商不予退货、退款,我们可以依法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或者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解决,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销售商退款并赔偿损失。
法律宣传
社区普法文明实践员开展法律进小区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彩页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社区工作者耐心地从正版盗版图书的区别,盗版图书的危害等几方面为大家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倡导大家购买正版图书、护助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远离和抵制有害出版物。
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让辖区居民了解了盗版书籍的危害,提高了自我自觉抵制盗版和非法出版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