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认项目有哪些?
① 检验82项
② DR 36项
③ CT 14项
④ MR 10项
检验1个月内,检查3个月内。
此项目可能动态变化,以当时情况为准。
哪些医院可以互认?
•三级医院(除上级医院外,我市三级医院包括
南阳市中心医院、
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南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南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病医院)、
南阳南石医院、
南阳张仲景医院、
南阳市中医院、
南阳医专二附院、
南阳市口腔医院、
南阳市眼科医院、
淅川县人民医院、
西峡县人民医院、
豫西健和医院(西峡)、
内乡县人民医院、
镇平县人民医院、
方城县人民医院、
唐河县人民医院、
邓州市人民医院、
邓州市中心医院、
新野县人民医院、
油田总医院)
•对口支援的医疗单位:邓州市人民医院、桐柏县人民医院
•医联体成员单位:医专三附院、新店卫生院、白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枣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生需要怎么做?
①接诊时:主动询问患者是否携带外院或本院近期既有检查检验结果,符合互认要求的予以互认。
②书写电子病历:对互认材料进行记录、引用(包含检查医院、检查时间、检查号、检查结果)。
③线上:有线上提示的按照线上流程进行
④线下:没有线上互认的检验检查填写医学检查结果线下互认登记二维码或登记本。
不予互认的原因
①因病情变化,已有的检查检验结果难以反映病人当前实际病情或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
②因时效问题,已有的检查检验结果难以提供参考价值的;
③检查检验结果与疾病发展关联程度高、变化幅度大的项目;
④检查检验结果与病情明显不符的;
⑤患者或其亲属要求做进一步检查检验的;
⑥重新复查检查检验项目对治疗措施选择意义重大的(如手术等重大医疗措施前);
⑦因疾病转归需连续对比观察的;
⑧急诊、急救等抢救生命的紧急状态下的;
⑨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所需的;
⑩其他符合诊疗需要的不可预测情形。
如果没有检查报告或检查报告与实际不符怎么办?
开具“院外影像学会诊”医嘱(有相关收费标准),由相关影像科医师出具报告,再引用报告内容。
注意事项
1.接诊病人主动询问;
2.线上线下同步进行;
3.互认与不互认都要登记并在病程中记录;
4.不能互认时要充分告知复检目的与必要性,并在病程或医患沟通中记录清;
5.如果门诊登记过,住院可以不用重复登记;
6.如果没有检查报告或检查报告与实际不符,开具“院外影像学会诊”医嘱,由相关影像科医师出具报告,再引用报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