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行政区域建置的演变

柱子用户16441613
创建于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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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的建置,唐代以前,迄今无从稽考。

‍唐五代时期,厦门地区隶属泉州清源郡的南安县。9世纪初,划出南安县西南四乡建置“大同场”辖区包括今厦门市(同安)金门县及龙海、长泰一部分。这是厦门行政建制的最开始。公元933年,大同场升格为同安县,厦门岛隶属于同安县。近年,泉州出土了一块墓志。墓志记载说明唐代时厦门岛叫“新城”(这个另作文述说)。大约在9世纪中叶,改“新城”为“嘉禾”,称为嘉禾屿、嘉禾岛或嘉禾里。宋代仍沿袭“嘉禾”的名称,行政上仍由同安县管辖。但是,厦门岛在军事和对外交通贸易方面的地位显得比同安县更得历代统治者的重视。宋代嘉祐三年(1058年)开始在岛上驻兵。元朝时在岛上设立具有军政职能的“嘉禾千户所”。

‍明初,为了加强海防力量,朱元璋派周德兴在岛上建城。命名“厦门城”“厦门”的名字开始出现在史籍文献上。与建城的同时,明朝政府还将泉州“永宁卫”的中、左两个千户所设在岛上,因此明代的厦门又有“中左所”之名。

‍明末清初,厦门𡷊作为郑成功抗清逐荷的根椐地,改称为“思明洲”。

‍清代康𤋮十九年(1680年),福建水师提督衙门移驻厦门岛,继而在厦门岛设立“台厦兵备道”,兼辖台、澎。厦门这个名称正式出现。雍正五年(1727年)“台厦兵备道”撤销,改在厦门置“兴泉永兵备道”,管辖二府一州。从此,厦门成为福建南部的军事、经济、文化重镇。

‍民国元年(1912年)4月,厦门岛和鼓浪屿从同安县分岀来,成立思明县。1913年到1914年间,思明县一度升格为思明洲,兼辖大、小金门岛。1933年3月,筹备设市。同年11月,十九路军发动“闽变”,成立“人民政府”,12月1日诞生了厦门特别市政府,不到2个月就被取消。1935年4月1日,国民党政府重新建置厦门市政府。日本占领厦门期间,也在1939年7月成立厦门特别市政府,由南京汪精卫的汉奸中央政府直辖。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政府恢复厦门市政府的建制。当时的厦门市(厦门岛和鼓浪屿)有5个行政区,即,鼓浪屿、思明、开元、禾山(称为禾山特种区,抗战胜利后改禾山区)、厦港。民国三十五至三十七年间(1946一1948年)禾山区曾溪保的曾厝垵、上李、港口、前厝、后厝、仓里、前田、溪边、下边、东宅并入厦港区(厦港区撤销后改归思明区);吴豪保的塔厝、塔尾、将军祠、西边、尾头、豆仔尾并入开元区。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五月至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12月,禾山俗称“山场”,有19个保(保甲制的保)178个社(自然村),其中14个社在厦门沦陷期间被日军强占辟为飞机场;21个社因天灾人祸被废社。

‍1949年10月1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挥戈渡海解放厦门岛,成立厦门市人民政府。新中国成立后,多次调整行政区。1950年3月,曾厝安、黄厝等农村又归禾山区。1958年,禾山区成为厦门市郊区的一部分,名为前线公社。随着市区逐渐往东发展,20世纪60年代初,文灶、梧村先后划归开元区。当时的厦门市辖内有鼓浪屿区、思明区、开元区、郊区、1973年,同安县开始划为厦门市管辖县。1978年9月1日,杏林镇和杏林公社从郊区划出,与杏林工业区一并建立杏林区。

‍1979年11月,中央决定在厦门设置经济特区,1980年7月,国务院批准,经福建省、厦门市协商研究,划定厦门岛上西北部禾山乡湖里大队2.5平方千米为特区范围。由福建省厦门经济特区管委会下属的特区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征地,进行“五通一平”,营建厂房、道路。管委会也同时对外宣传和招商引资。1984年3月,中央决定把厦门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岛(包括鼓浪屿)。1985年8月,又赋予厦门经济特区逐步实行自由港的某些政策,并酝酿设置特区管理线。这样就把原属郊区管辖的禾山乡划归市区管理。1987年7月,国务院104文批复撤销厦门市郊区和湖里工业管理局,在厦门岛北部增设湖里区。同年11月,湖里区正式成立,隶属厦门市管辖。

‍1987年撤销厦门市郊区后更名为集美区。1995年10月,海沧镇、东孚镇、海沧农场、第一农场、天竺山林场划入杏林区辖之。1997年5月1日,撤销同安县设立同安区。

‍2003年4月26日,国务院批准厦门市辖内区域规划重新调整。岛内的鼓浪屿区、思明区、开元区三区合并成立思明区。岛内北部的湖里区不变。原杏林区的杏林街道和杏林镇划归集美区管辖,集美区区名不变。杏林区更名为海沧区。同安区一分为二,同安湾以东的马巷、新店等等区域设立翔安区,2003年10月19日正式挂牌成立。

‍至此,厦门市辖下六个行政区域:思明、湖里、集美、海沧、同安、翔安。至今无变。

‍一一一一柱子(H. G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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