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三元区农业农村局紧扣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重点领域,深入开展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全力推进涉农工程建设项目惠及群众。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乡村振兴资金建设项目,根据有关法规和省、市、区委相关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三元区乡村振兴资金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细则》试行以来,有效加强各级专项资金在乡村振兴示范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补齐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和整村推进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资金建设项目使用与监督管理,取得积极成效。
同时,区农业农村局多次组织农业干部下沉一线,对项目建设全过程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项目内页材料归档情况和招投标重点环节手续流程,并督促各基层乡镇严肃开展自查自纠。对查摆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到位,保障各项目健康、有序运行。
下一步,区农业农村局将持续严加督导指导,确保涉农工程建设项目最大程度发挥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