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的工作潜在危险性很大,一旦发生事故不仅可能对作业人员自身的生命安全造成伤害,而且也容易对其他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为了保证特种作业的安全,国家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工贸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一 基本案情
2024年10月18日,金华市婺城区应急管理局开展“电气焊”专项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对位于婺城区琅琊镇的金华某厨具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企业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黄某某进行电焊切割作业。
二 违法事实
金华某厨具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
三 行政处罚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金华市婺城区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10月25日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
四 应用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五 安全小贴士
1.特种作业定义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2. 特种作业分类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共分为10个作业类别,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
3.特种作业有效期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60 日内提出申请,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
应急管理部门提示,生产经营单位在招录、使用特种作业人员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查验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真伪:1.登录应急管理部官网“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系统进行查询(网址:http://cx.mem.gov.cn/)。2.关注手机微信公众号“国家安全生产考试”,点击证书查询进行扫码查询和输入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