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琼山法院“张哥善调工作室”巧妙化解了一桩因“入职offer”被毁约而引发的民事纠纷。
入职offer被毁
原告徐某某向某教育投资公司递交投职简历,经过选拔,该公司拟录用原告任职“生活老师”的工作岗位,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原告发出了入职通知书。入职通知书中明确了原告的入职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薪资待遇、合同时长等内容,原告随即于次日回复该公司人力资源部,表达了同意入职的意愿。此后,原告按照被告的要求进行了入职前的体检,静待正式入职。然而,被告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工作人员却又单方通知原告称该岗位取消。
协商未果 怒而起诉
原告认为,被告毁约,应当向自己进行赔偿,用以弥补自己因信赖被告的承诺而放弃其他入职机会以及再次寻找工作期间的经济损失。被告表示只能赔偿原告体检的费用,拒绝赔偿两个月的薪资损失10000元,于是原告一怒之下向琼山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
深查缘由 厘清错对
我院“张哥善调工作室”的调解员辗转联系到了公司的法务,了解到该公司举办的学校由于夏季招生未达到预期目标,削减了工作岗位,这才导致了纠纷的发生。与此同时,张调解员查阅生效类案裁判后告知原告,还需要提供其产生实际损失的事实依据,原告因没有更多的证据材料主动提出降低赔偿金额至5000元。
而后原告认为被告提出的1500元补偿方案缺乏诚意,欲终止调解。但诉讼不是该类小额诉讼案件的最佳解纷路径。于是调解员从诉讼可能影响学校口碑方向切入,希望公司适当提高补偿的金额。双方在调解员多次协调下,最终同意以3000元进行补偿,调解员组织双方现场签订了调解协议并进行了司法确认。
守护营商就业环境
从收到起诉材料到双方进行司法确认,只用了十多天的时间,当事人纷纷称赞我院诉前调解工作公平、公正、高效,充分彰显司法温度,在维护良好营商就业环境和保障企业商誉方面实现了平衡。琼山法院“张哥善调工作室”将以此为样,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中深耕不辍,开出更多社会主义和谐之花。
撰稿:张伟 龙静
审核:袁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