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旬邑县召开“林长+法院院长+检察长+公安局长”联席会。县委副书记、县级林长陈永胜,县公安局局长常俊鸿,县法院院长冯义,县检察院检察长赵微出席会议,县林长办主任,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林业局分管负责同志以及业务科室全体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陈永胜同志主持。
会上,县林长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分别汇报了2024年以来“四长”工作开展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涉林案件技术鉴定(认定)相关工作的意见》。《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涉林案件技术鉴定(认定),明确需要进行技术鉴定(认定)的案件,由办案单位或申请人委托有林业规划设计资质、鉴定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或林业局负责鉴定(认定);公检法等单位在办理一般涉林案件时由办案单位提出申请,林业局负责出具技术认定意见。《意见》确定建立由林业中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涉林案件技术认定人才储备库,负责对涉林案件进行认定并出具认定意见,认定意见作为案件办理的重要依据。
会议要求,要提高站位,在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县林长办、公安、法院、检察等部门要树牢“一盘棋”思想,发挥自身优势、加强沟通衔接,形成协作联动的强大合力,不断提升我县林草资源保护法治化水平。要夯实责任,在任务落实上尽职尽责。县林长办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做好各项衔接工作;县公安局要发挥森林公安的专业特长优势,当好涉林违法案件查办的先锋和利剑;县检察机关在咨询协助、诉前督促、判后反馈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县法院要主动融入涉林矛盾纠纷化解,审慎审理涉林案件,确保生态损失赔偿、环境破坏修复到位。要发挥优势,在执法办案上密切协作。县林长办、公安、法院、检察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相互支持配合做好案件移送、法律咨询、案卷调阅、案件鉴定、现场勘验等工作,确保案件办理高质高效。
会议强调:要在宣传教育上出新出彩。要在植树节、世界野生动植物日、防灾减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在公告栏张贴海报和微信推送等方式,联合开展普法宣传,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守护林草资源的法治意识。要强化以案释法、以案宣教,定期通报涉林违法典型案例,在全县形成打击涉林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要在机制完善上加压加力。要健全常态化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相互通报工作情况,分析研判林草资源保护领域违法案件的新情况、新特点,协商解决涉林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要建立成果转化机制,挖掘培育具有指导性意义的典型案例,固化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力争打造更多“两创一有”工作成果。要在督查考核上从严从实。要定期对“四长”协作机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适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存在问题、研究制定解决办法,推动“四长”协作机制走深走实、见行见效。要多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效率,推动全县林草资源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