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局依法处置1起违法进京越级上访、以访施压案件,对1名违法上访人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违法上访人陈某华,我市赵店子镇申刘庄村人,主要反映拆迁补偿问题,该问题已签定拆迁协议,按政策安置到位,领取拆迁补偿款的情况下,拒不通过法定途径反映诉求,多次到国家信访局越级走访,以访施压、以访牟利,扰乱正常信访秩序。2024年11月9日,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陈某华行政拘留7日处罚、并处罚款叁佰元整。
编后话:作为公民,要依法行使信访权利,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信访必须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但少数信访人仍抱有“求大求上”错误观念,意图“以上压下”,达到无理过高要求。
今年以来,各级各单位全面实施信访工作法治化,公民信访权利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必须以法律规范为准则。在此,正告广大信访群众,要按照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依法有序信访、理性表达诉求,切忌滥用信访权利、肆意妄为。凡是为达到个人目的,意图通过缠访闹访、越级上访、要挟信访等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践踏法律尊严、扰乱公共秩序、影响全市大局稳定的违法信访行为,坚决依法给予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