煌固镇依法查处一起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煌固
创建于11-11
阅读 413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秋冬季进入森林防火期,为做好森林火灾防范工作,有效防范野外违规用火引发的火灾事故发生。连日来,煌固镇结合辖区实际,加大宣传和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违法行为。

       2024年11月10日,煌固镇在汪村村依法查处了一起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11月10日,煌固镇森林防火巡逻队在辖区日常巡护中发现,汪村村村民苏某擅自在野外违规焚烧,巡逻人员立即对该行为进行制止。随后通知镇执法人员到现场对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取证。

       根据《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森林防火重点期内禁止私自野外违规用火。事后,镇执法人员对苏某进行批评教育,细致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相关知识,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省森林防火条例》和市、区发布的禁火令,违法人员苏某于11日接受处罚,缴纳罚款200元,并在早上和傍晚连续7天在村里进行鸣锣警示宣传。

      下一步,煌固镇将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巡护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对辖区内重点区域细致检查,坚决抓好火灾源头管控,持续巩固森林火灾防控成效,切实维护辖区生态安全,共建生态宜居煌固。

阅读 413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