愽悦广场李红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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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欠费催缴通知单

创建于11-10 阅读1181

尊敬的业主:

大家好!经核查有及少数业户,尚未缴纳:2020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物业费,为规范本物业的管理程序,提高物业服务水平,请您在2024年11月30日前将拖欠的物业费一并交齐,使物业能够更好的改善业主的生活质量和居住环境,对逾期不交物业费的业主,我公司将秉公办事,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及《物权法》的相关规定,诉诸法律程序解决,追缴拖欠的全额物业费,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千分之三缴纳滞纳金。

谢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昆山昊伦物业博悦广场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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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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