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东府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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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植爱国情怀
培育时代新人
——大荔中学初中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法”学习宣传活动

2024-11-08 阅读3202

       为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爱国主义教育法》,激发全校师生热爱伟大祖国的热情,2024年11月8日,大荔中学初中部特别召开爱国主义法治报告会。教育局计财股丘峰副股长、大荔中学初中部党支部董杰副书记 、杜洁副校长、政教处李龙副主任及全体师生参加此次活动。

       报告会分为两部分。首先,原陕西省女子监狱一级警督、优秀共产党员、省关工委法治报告团宣讲员梁萍老师老师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实施的背景、意义、具体要求等方面做了详细阐述,通过革命故事讲解,让学生感受革命英雄为国家、为民族抛头颅、洒热血的英勇壮举,让学生深刻认识到幸福、安宁生活的来之不易,教育学生从小爱祖国、爱人民、爱中国共产党、爱社会主义制度,鼓励学生从小事做起,努力学习,争做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

       随后,中国法学会会员、省关工委法治报告团宣讲员惠麟老师 以《拒绝校园欺凌 创建法治校园》为题,告诫全体学生在遇到欺凌时不要做“小绵羊”,而要第一时间向老师、父母、公安机关报告,并且叮嘱全体学生牢记预防校园欺凌“十不准”要求,正确处理与同学之间的矛盾,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讲座中穿插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知识,让学生明确一旦违法犯罪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和民事处罚,要时刻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从小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做遵法守纪的社会主义公民。

       在惠麟老师的带领下,全体师生举行了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的宣誓仪式。整个报告会组织严谨、气氛热烈,高潮迭起,让全校师生如浴春风地接受了一次法治教育的洗礼。

       梁老师还带领全体同学学习了手势舞《我爱你中国》,随后两位老师演唱了歌曲《感恩》,最后报告团老师及全体参会人员进行了大合唱《我和我的祖国》。

       报告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将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抵制校园欺凌,积极参与反对校园欺凌的行动中来,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友善的校园环境。

       以法育人,润物无声,通过本次报告会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学生热爱祖国报效祖国的热情,让学生深刻认识到校园欺凌的危害性,增强了学生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构建和谐校园、平安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大荔中学初中部

2024年11月8日

图片:贺一彰      胡海燕

文字:赵文晓

编辑:王飞艳

审核:郭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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