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分期缴费的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是否正常按期履行缴费义务关系到保单效力的维持与维护。一般寿险保单都会有30至60天不等的缴费宽限期,假设在宽限期之内没有缴费,保单效力就会中止。所以,关注保险合同的约定缴费期并及时缴费是十分重要的。
案例简介:
G先生在6年前投保了一份10年期的保险产品,但由于没有关注合同中的缴费期限,又忽略了保险公司的缴费提醒,G先生去年未能在宽限期内缴纳保费。在近期的一次体检中,G先生被诊断出高血脂症。他猛然想起自己曾经购买的这份保险,才发现保单已经失效了。随后,G先生向保险公司提交了保单复效申请,并提供了最近的体检结果。保险公司告知G先生,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保单失效之日起两年内可办理复效申请,但由于G先生体检检查出了基础疾病,G先生的保单复效申请有可能会出现复效不成功、责任除外或加费等情况。
案例点评:
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
本案中,由于G先生未能按保险合同中约定的缴费期按时缴费,导致保单失效。又由于身体状况发生了变化,以至在保单复效申请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复效不成功、责任除外或加费等状况。
消费提示:
国华人寿温馨提示每一位消费者,在签订保险合同后,消费者一定要留意保险合同缴费期,按时缴纳每期保费,超过宽限期未缴纳保险费的保险合同会进入保单效力中止期。在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期间,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这会让您的生活失去保障。一旦发现保险合同因未交纳续期保险费导致效力中止,应尽快向保险公司申请恢复您的保险合同效力。